“要钱没有,要卡一张。”6月3日22时许,肇事车主王先生听民警说要赔200元,佯装没带现金,要求刷卡。令王先生当场傻眼的是,车主李先生当场掏出了小小的手机POS机。无奈王先生乖乖输上了密码。
据处理事故的徐警官回忆,当晚他们接到报警电话,称在宁波市鄞州万达附近,发生一起电动车触碰小轿车轻微事故。随后,民警赶到了现场,经勘察,王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因速度过快,刮到了李先生驾驶的轿车,由于现场没有人员受伤,损失较小,民警对事故双方做出调解处理,事故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。
“400有点多,能不能再少点?”王先生开始“砍价”。李先生一听郁闷了,车子被刮花,到4s店修理起码600多元,考虑到肇事车主非主观故意且有民警在旁调解,要400元已经很给面子了。此时已是深夜李先生打算息事宁人早点回家,于是忍气说那就200吧。 “砍”到一半,王先生也答应了,但仍感到不快:“我一骑电动车的,要我两百块,哪有那么多钱?”于是,王先生称自己身上没有带现金,有“银行卡”,想要钱,要么就刷卡,要么就要跟他去ATM柜员机取钱。
李先生更郁闷了,我本来就是谦让了,没想到这人还故意刁难。“刷卡就刷卡,警察请给我们作证。”说着,李先生就从自己的公文包中取出了巴掌大的手机POS机。当时,王先生就傻眼了,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人会随身携带刷卡机啊。 “刷卡是吧,那就把卡拿出来吧!”无奈,王先生只好输入银行卡密码,“消费”了2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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